規章表格
博士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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段落
博士班規則
電機所
| 94學年度 | 95學年度 | 96學年度 | 97學年度 | 98學年度 | 99學年度 |
| 100學年度 | 101學年度 | 102學年度 | 103學年度 | 104學年度 | 105學年度 |
| 106學年度 | 107學年度 | 108學年度 | 109學年度 | 110學年度 | 111學年度 |
| 112學年度 | 113學年度 | 114學年度 |
微電所
| 94學年度 | 95學年度 | 96學年度 | 103學年度 | 105學年度 | 106學年度 |
| 107學年度 | 108學年度 | 114學年度 |
電通所
| 94學年度 | 95學年度 | 96學年度 | 97學年度 | 98學年度 | 99學年度 |
| 100學年度 | 104學年度 | 105學年度 | 106學年度 | 107學年度 | 108學年度 | 109學年度 | 112學年度 | 114學年度 |
入學相關
甄試入學、入學考:
簡章請參考:https://adms-acad.ncku.edu.tw/p/406-1044-227147,r3265.php?Lang=zh-tw直升入學:
- 註冊組規章中的「國立成功大學學生逕行修讀博士學位作業規定」
- 電機系相關規則
- 直升博士班辦法
- 報名日期每屆均有微調,請洽系辦確認
- 經97學年系務會議決議,碩士為24學分、博士為18學分、逕行修讀博士班學分為36學分。
- 大學逕升博士班 報名總表 ( ODF ) 空白推薦函 ( ODF ) 空白切結書 ( ODF )
- 碩士逕升博士班 報名總表 ( ODF ) 空白推薦函 ( ODF ) 空白切結書 ( ODF )
保留入學:
請參考註冊組表格網頁「保留入學申請表」。申請提前入學:
請下載甄試入學簡章中「提前入學申請表」及下載註冊組表格網頁「提前入學註冊程序單」。指導教授同意書:
請下載指導教授同意書委託報到申請書:
請下載委託報到書在學相關
繳費資訊:
請至台灣銀行網站辦理,學雜費與學分費為分段繳費,學雜費務於開學前繳交,避免學籍撤銷。抵免學分及資格考:
請參考抵免學分及資格考規則,新生入學後於第一學期開學後一週內申請,逾時無效。
一、學分 二、資格考
-
期刊抵免資格考:
資格考三項科目,可擇一科已考仍未及格的科目以期刊論文抵免。
請下載抵免表格 (ODF)後,經過所屬組別組內會議後,交至系辦申請學術會議審查。 -
重新入學且組別相同,抵免已通過之資格考:
請下載抵免表格 (ODF)辦理
選課事宜:
新學期選課時程請參考教務處註冊組公告,加退選請至選課系統辦理
資格考:
106學年開始,新生入學時請交資格考A表 (ODF),依各組(含所、學程)之規定,須決定三門選考科目。
每門科目經選考後,得更換其考科,被置換的科目不得再被選考。
每門考試次數以四次為限(且每門包含被置換之科目),需於五年內(含)完成。
每學期均有申請考試的機會,科目數不限,請繳交資格考B表(ODF)至系辦辦理。
相關辦法與請假單請參考博士班資格考規則,考前一週內不得請假。
變更/共同指導教授:
變更指導教授辦法、 變更指導教授表單 (ODF)
共同指導表單 (ODF)
休學、退學、復學:
請至註冊組表格網頁下載所需之表格。
博士班學位考
請下載申請步驟,另需注意繳交口試成績期限為學期結束前。申請的表格請至下方博士班學位考申請表格下載,
其餘未盡事宜依國立成功大學研究生學位考試細則(課務組法規5-3)辦理。
博士口試通過後,印製論文請注意以下:
1. 請詳閱圖書館論文規則
2. 若有延後公開需求,請填寫延後公開申請書與延後公開說明書
3. 內頁需有中英文簽名單(ODF)
博士班學位申請表格
請先閱讀以下文件:
- A文件(務必照順序,若屆時電子檔為錯誤的順序會退回):
- 點數表一(申請表一)(ODF)
- 個人期刊首頁、接受函
- 申請表二 (含範例)(ODF)
- 口試委員名單 (學術委員會審查用)(ODF)
- 論文比對結果報告(說明)
- B文件:
- 論文集
- 論文初稿
- C文件:
- D文件:
- 學位申請表格